问题 | 是否可以停止拖欠物业费业主的供水和供电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停止拖欠物业费业主的供水和供电 不可以停止拖欠物业费业主的供水和供电。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费拖欠起诉书怎么写 物业费拖欠起诉书的撰写如下: 1.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3.写明物业费拖欠的具体事实,起诉被告的理由; 4.写明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其来源; 5.注明受诉法院的名称等内容。 ![]() 三、物业费违约金怎样计算的 物业费违约金一般按照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如果发生违约情况就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过分少于或高于所造成的损失时都是可以提出新的请求,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