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拆迁不给赔偿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一、房子拆迁不给赔偿应该如何办 房子拆迁不给赔偿,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如提起行政诉讼,一般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起诉状副本;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人民法院会立案; 3.缴纳案件受理费; 4.人民法院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 8.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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