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通知期限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通知期限有何规定 1.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辞职工资多久可以拿到 员工辞职的,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能拿到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给员工其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则员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职工辞职后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辞职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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