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庭流程有什么具体步骤 |
释义 | 一、民事法庭流程有什么具体步骤 民事法庭流程有以下具体步骤: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民事开庭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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