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维修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出租人维修义务是什么 出租人维修义务的内容即出租人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派生的义务。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维修义务也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 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就是要使租赁物发挥其效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就要求租赁物本身应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具备它本身的性能,发挥它本身的效能,当该租赁物出现妨碍使用的情况时,就要对其进行维修。 二、出租人尽维修义务应具备什么条件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应具备如下条件: 1.租赁物有维修的必要。 租赁物已出现影响正常使用、发挥效用的情况,不进行维修就不能使用,出租 人应对租赁;物进行及时的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2.有维修的可能。 租赁物损坏后能够将其修好以恢复或达到损坏前的状态,如果租赁 物已彻底损坏,没有修复的可能,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就转化为承担一定的民事 责任的义务,如减少租金等。 3.有维修的正当理由。 法律网提醒,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时,出租人不负有维修的义务。 4.须有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 ![]() 三、出租人可以是哪些人 出租人可以是如下几类人: 1.财产所有权人; 2.国有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人; 3.典权人,在典期内,可以将典物出租以获取收益; 4.使用权人,依法获得某种财产使用权的人可以将财产出租; 5.占有人,即以善良意愿将财产占为已有的人; 6.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财产再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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