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判定夫妻共同债务所占的比例 |
释义 | 一、离婚时如何判定夫妻共同债务所占的比例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具体承担多少的比例,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双方可以就该问题进行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要共同签字吗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夫妻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一方签字,但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或者家庭生活使用的,就是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三、夫妻财务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 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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