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中有哪些具体流程 |
释义 | 一、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中有哪些具体流程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中具体流程是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及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律依据且罚款数额较小的违法事实所适用的当场处罚的程序。一般程序指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说明理由、告知权利,陈述和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送达等的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指为了处罚公正,公开举行听取相关意见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交通行政处罚要素包括哪些 交通行政处罚要素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 三、交通行政处罚案卷保存期限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机关以普通行政案件作出的,保存期限是30年,以简易程序作出,期限是5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