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比例在工程合同中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一、违约金比例在工程合同中是怎样规定的 违约金比例在工程合同中的规定是一般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具体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时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时需要以下证据材料: 1.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 4.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5.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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