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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准备哪些材料
释义
    一、为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准备的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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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