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 7.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 三、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决定的。劳务派遣工如果违法解除合同给派遣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按单位的实际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派遣单位违法与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赔偿派遣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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