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是不是还发 |
释义 | 一、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是不是还发 不能。首先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在职的状态下领取。但是用人单位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三、生育津贴是应该给个人还是给单位 法律网提醒您,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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