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是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是哪些内容 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有,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以及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担责,但是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务免责承担的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免责承担的要件如下: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三、债务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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