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直接审理劳资问题吗 |
释义 | 一、法院可以直接审理劳资问题吗 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争议案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劳资问题往往是会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先解决,在仲裁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或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当事人再依次向法院申请诉讼来解决。希望法院审理劳资问题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做有哪些要求,应该要及时请法律咨询网律师从旁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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