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会是什么 |
释义 |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会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3.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管辖机关 法律网提醒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管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侦办。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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