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特大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立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特大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一般是: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2.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3.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怎么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诉期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诉期限是10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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