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如何处理好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如何处理好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请求方式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提供警察出具的告诫书、报警记录、就医诊断书、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三、家庭暴力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离婚一般不需要冷静期。因家暴起诉离婚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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