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起家庭暴力是否会引发离婚判决 一起家庭暴力不一定会引发离婚判决。如果当事人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另一方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诉讼终结,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暴离婚证据收集哪些 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家庭暴力单方起诉离婚流程 1.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