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如何办理房证的手续 |
释义 | 一、回迁房如何办理房证的手续 回迁房取得回迁房后,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时,提交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回迁房签合同要怎么才能有法律效益 回迁房签合同能有法律效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回迁房协议双方应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购买回迁房协议,出于真实意思表示; 3.购买回迁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怎样辨别小产权房与回迁房的区别 1.土地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由政府统一来划分土地,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而小产权房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的审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 2.产权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有房产证,或是拆迁协议今后能办理房产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其房产证是乡政府颁发的,不受房管局认可的。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像商品房一样,在二手房市场交易的,而小产权房则不可以,交易有风险。 4.能否抵押贷款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还可以像商品房一样抵押贷款,而小产权房则不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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