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是如何计算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是如何计算的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计算的方式是根据如下因素: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3.赔偿限额及双方责任因素;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参照相关保险条款。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院多久作出判决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原则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原则如下: 1.适当补偿原则。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者本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补偿而非财产赔偿,又因为精神损害是是一种无形损害,因此法官在确定时补偿金时不会随意听从受害者一方漫天要价,也不能单听肇事一方不顾受害一方的心理感受,会尽量客观公正的评估受害一方的精神损害,予以适当补偿。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既应该考虑利用抚慰金对肇事方的制裁作用,法律网提醒您,让肇事方得到惩戒,让受害者得到精神补偿,又应该从实际出发考虑补偿义务人的客观经济状况、以免裁量过重导致司法不公平的后果。 3.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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