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立案程序和开庭时间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仲裁立案程序和开庭时间是怎样的 仲裁的流程: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仲裁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二、申请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法律网提醒您,仲裁可以请律师,但并没有强制性,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 三、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法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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