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调查证据申请需要在何时提交 调查证据申请需要在开庭前提交。 一般都是应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交换证据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前七天或者是开庭前一周内,不过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新证据或当事人无能力举证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对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天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天内作出答复。 二、调查取证的申请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调查取证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具体的地方可自己拍照或保存证据。事后的话得向公安机关查看寻问笔录、向当时在场人员核实情况,寻找新的证人证言或物证等。  三、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有哪些 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及身份关系的; 3.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