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要多久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要多久 劳动仲裁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要四十五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中的特殊规则有哪些内容 劳动仲裁中的特殊规则有的内容是: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2.回避原则。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如果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者当事人认为应当回避的可以申请回避或者自动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4.一次裁决原则。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也不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 三、劳动仲裁是要开庭吗 劳动仲裁要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申请人则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开庭审理前,记录人员应当查明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仲裁员宣布开庭及仲裁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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