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材料是离婚协议书办理所必需的 |
释义 | 一、哪些材料是离婚协议书办理所必需的 协议离婚需要六种资料,分别是: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协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6.双方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在领了结婚证之后就有效,具体如下: 1.写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 2.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此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