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负责监管食品安全问题 |
释义 | 一、谁来负责监管食品安全问题 负责监管食品安全问题的部门:一般由政府所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需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有: 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三、食品安全纠纷怎么起诉 违法食品的一般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执行庭提出执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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