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书转让票据 |
释义 | 背书人能够在背面批注应载事项并签名盖章后转让给相对人(被背书人)的票据。票据经背书后产生双重法律后果,即被背书人因之而取得票据上的权利,背书人则因之而失去票据上的权利。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范围,依票据法的规定而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中诉讼标的,仅能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票据之外的其他票据持有人,均不得成为公示催告程序的发动主体。法律所以作如此限制,乃是因为公示催告程序仅解决相对人处于不明状态的权利归属,而只有票书转让的票据才存在相对人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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