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调查委员会 |
释义 |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inquiry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倡议创立的一种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根据1899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第9条,如果发生起因于事实问题的争端,且此争端不涉及荣誉或重大利益,而各争端当事国又不能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应在情况许可的范围内设立国际调查委员会,通过公正和慎重的调查,澄清产生争端的事实,以求争端得以解决。国际调查委员会根据争端当事国之间的特别协议组成,特别协议还应明确规定所要调查的事实和调查委员会的权限。国际调查委员会制度,第一次应用于1904年英国和俄罗斯之间关于北海渔船事件,并取得了成功。1914年根据一系列所谓的《布赖恩和平条约》,又设立了与上述国际调查委员会性质有所不同但具有同样作用的“布赖恩常设调查委员会”。常设调查委员会不限于调查事实,而是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和解双方当事国争端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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