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代位权诉讼时效多久有效 |
释义 | 一、行使代位权诉讼时效多久有效 代位权诉讼的时效应当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代位权诉讼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当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因此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此种权利。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法律网提醒您,所谓应当,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就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费由谁承担责任 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权人之所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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