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哪些方面 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以下方面: 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的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 2.开始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以来就享有; (2)民事行为能力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 3.持续时间不同。 ![]() 三、哪些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法律网提醒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下: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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