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先申请取保候审;然后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决定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前提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如下前提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其他条件。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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