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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一、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先申请取保候审;然后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决定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前提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如下前提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其他条件。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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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