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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释义
    一、继承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继承共同共有房产如下分割:
    1.双方可协商分配。
    2.协商不成的,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3)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继承房产须知事项
    继承房产须知事项有:
    1.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该房产必须依法取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房产诉讼时效是几年
    继承房产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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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