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流程
释义
    一、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流程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
    6.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构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容易无效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婚;
    2.再婚不得生育小孩;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的,需要当事人自己选择。法律网提醒您,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