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对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样构成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构成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装部队公文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的行为。 三、抢夺武装部队证件罪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抢夺武装部队证件罪追诉时效按照法定最高刑确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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