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判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由哪些构成 法律网提醒您,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这里的武装部队的公文,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的用于公务活动的公函、通告、命令等文件;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的行为。 三、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属于哪里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是刑事犯罪,属于刑事案件,而刑事案件的侦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机关进行。所以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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