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准确评价离婚案件中的家庭暴力行为 |
释义 | 一、如何准确评价离婚案件中的家庭暴力行为 民法典对离婚时如何认定家庭暴力没有作出规定,而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家庭当中面对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律予以行政处罚;也可以选择起诉至法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三、家庭暴力离婚如何取证 因为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诉讼中,报警证明、证人证言、验伤证明都可以作为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遭受家暴的,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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