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女职工被非法辞退如何办 |
释义 | 一、怀孕女职工被非法辞退如何办 怀孕女工被辞退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女工被辞退后多久仲裁有效 怀孕女工被辞退后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怀孕女工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怀孕女工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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