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 1.当事人或其厉害关系人依法递交婚姻无效申请书; 2.确定婚姻无效管辖的法院; 3.接受法院的审理; 4.法院作出判决。且做出判决的,需将判决书送达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二、结过婚算无效婚姻吗 结过婚是不算无效婚姻的。因为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任意一方在无效婚姻关系解除后都是未婚的状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三、申请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认定无效婚姻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即婚姻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请求权。而婚姻无效属于法律强制规范,无论何时发现,均应当对其作出无效的裁判。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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