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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要开几次
释义
    一、法院开庭要开几次
    法院开庭的次数并没有限制性规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能够依法判决的,就只需要开庭一次;如果案件较为复杂,一次开庭尚不能作出判决的,法院可以再次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民事案件可以申请延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起诉后多久会通知开庭
    开庭时间提前三天告知。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需要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网提醒您,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要在开庭三日前并社会发布开庭公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天通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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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