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车押金不给退是否涉嫌违约行为 |
释义 | 一、租车押金不给退是否涉嫌违约行为 租车押金不给退是涉嫌违约行为。 受害的公民应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办理,要求出租方退返自己的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押金和定金有哪些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押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 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 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 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 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其它。 ![]() 三、押金纠纷的诉讼时效 押金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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