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是: 1.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 2.犯罪客体为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法律网提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般不判缓刑。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出现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那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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