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被判三个月拘役是否有探视的权限 |
释义 | 一、醉驾被判三个月拘役是否有探视的权限 醉驾拘役三个月能够探视,拘役期间是可以探视的。法律网提醒您,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 另外,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还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如果有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醉驾不被起诉的规定 醉驾不被起诉规定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醉驾肇事一定是全责吗 法律网提醒您,醉驾肇事不一定是全责,原因如下: 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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