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离婚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进行协商,或者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进行调解,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离婚判决法院确认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判决法院确认诉讼费交纳标准是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如标的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再缴纳,若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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