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被抵押应该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二手房被抵押应该如何解决 买受人可以和出卖人协商要求返还购房款退房;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其他损失,同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市场直接买卖;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含)(港、澳、台人士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最后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五年,即贷款到期时男性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女性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含)。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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