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权从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主债权从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起诉债权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起诉债权纠纷: 1.债权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被告; 4.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 三、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先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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