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登记办理怎么申请
释义
    一、离婚登记办理怎么申请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二、离婚登记条件需要什么
    法律网提醒,离婚登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的本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体现的是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此,必须有夫妻双方本人提出,协议离婚的,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并且还需要提供合法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出的一方必须亲自向法官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是。
    2.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3.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就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达成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