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一般应在十五日内交证据。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持有异议或者予以否认的应当提供相应反证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关系仲裁必须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三、劳动仲裁申请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申请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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