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1.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 2.有侵害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主观上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财产侵权行为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的因素 法律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双方责任因素。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最高赔偿限额因素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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