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婚姻无效的案件能否再审 |
释义 | 一、判决婚姻无效的案件能否再审 不可以。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 三、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为: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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