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 |
释义 | 一、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或业委会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物业的职责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有: 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维护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 3.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4.对小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合理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哪些 合理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如下: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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