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应如何准确划界 |
释义 |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应如何准确划界 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具体如下: 1.财产性质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已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 2.财产取得时间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 二、夫妻离婚财产公证需遵守哪些条件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需遵守以下条件: 1.公证的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合法、充分; 2.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亲自去公证处为财产办理公证手续; 3.申请机构应当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婚前财产公证所需提交资料清单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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