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违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一、拆违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拆违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违法的建筑物如果当事人在逾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处置类型为: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暂缓拆除;暂缓拆除。 三、违建拆迁有补偿吗 违建拆迁没有补偿,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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